GB 9685-2008 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制定的,代替了GB 9685-2003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》,本标准将于2009年6月起实施,自实施之日起,GB 9685-2003同时废止。 此标准与GB 9685-2003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》相比,主要变化有以下5各方面: 1、将标准名称改为《食品容器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; 2、增加了术语和定义; 3、增加了添加剂的使用原则; 4、参考相关国家的批准物质名单,将添加剂的品种扩充到987种; 5、以附录的形式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、CAS号、使用范围、最大使用量、特定迁移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。